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服务工作的配合联系,推动建立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畅通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渠道,促进司法公正,1月20日,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律师座谈会。本次会议由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正龙主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检察官卢启科一行到会指导工作。县司法局机关党委书记高逊及部分律师、法律工作者参加了座谈交流会,会议还邀请了部分法律界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会。
会上,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元尧结合《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以及我院近三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介绍,阐述并强调加强“检律”协作的意义,希望参会律师、法律工作者对执业中遇到的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关的问题积极与检察院沟通交流。
司法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律师、法律工作者分别结合其管理、法律服务执业实践中遇到的民事行政诉讼问题,敞开心扉,积极发言,并就如何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刚性,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查处虚假诉讼、开展“检律同堂”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讨论,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献计献策。
会上,县司法局机关党委书记高逊对我院召开此次律师座谈会给予积极肯定,强调本次座谈为加强“检律”双方协作提供了很好的沟通互动平台,有效促进今后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希望检察机关与法律服务协会凝聚共识,牢固树立法律共同体意识,深化良性互动。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卢启科强调,希望通过开展律师座谈会等活动,加强与律师、法律工作者的互动,收集好相关建议、意见,构建良好的“检律”关系,为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最后,陈正龙副检察长表示,座谈会是“检律”双方建立常态化联系的重要形式,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古蔺检察将继续加强与法律服务协会的沟通,打造相互尊重、相互合作的良性检律关系,积极推动民事行政检察事业发展。
(李军 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