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燃气事故发生,近日,洪雅法院常务副院长喻军、后勤分管院领导谭剑、综合办公室主任刘晴勤、法警大队队长刘波一行对机关食堂燃气安全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按照2021年12月21日洪雅县2021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洪雅县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食堂安装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气体报警控制器、防爆电磁阀及各类炉具燃气软管进行了全面检查。
下一步,洪雅法院将严格落实各项要求,防止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院干警职工营造一个安全的就餐环境。
(张情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