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打击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1月24日,洪雅县公安局东岳派出所成功查处1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收缴烟花46箱,鞭炮112饼,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维护了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当日上午10时30分,东岳派出所民警在对东岳镇天宫场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在张某超市和张某烟花爆竹经营部一楼闲置门市、杂物间、二楼闲置房间内,发现有大量烟花爆竹未按规定存放烟花爆竹储存专用仓库。
检查人员发现业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将烟花爆竹随意堆放在居民生活住宅房屋内,烟花爆竹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房间,且无任何消防器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旦燃爆后果不堪设想。
在未按要求堆放的烟花爆竹中有46箱烟花,112封鞭炮未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为确保周边居民住户安全,检查人员立刻调派车辆将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全部转运至安全地点。同时,将业主张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将其违规未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的违法问题移交县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目前,涉案物品已被洪雅县公安局依法予以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徐雅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