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记者11月30日从攀枝花警方获悉,目前,刘某某因非法制造枪支、储存爆炸物、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四个月。
2021年4月28日,攀枝花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迅速破获一起非法制造枪支、储存爆炸物及非法持有枪支案。
网购制枪配件进入警方视野
2021年4月中旬,攀枝花市公安局钒钛高新区分局根据线索发现辖区住户刘某某在网上购买射钉器撞针、击针簧、弹膛体等零配件,收件地址为金江镇邮局,该零配件可用于制作枪支。警方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指挥,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专案组对刘某某进行初步调查,发现刘某某与儿子、儿媳共同居住在金江出租房,考虑到刘某某年逾六旬,侦查员警觉地将视线延伸到其儿子刘某身上。进一步侦查得知,刘某某每次收取包裹后就独自开车将物品运送回米易得石镇的个人住处,家人对其购买零配件用于枪支改装一事均不知情。
专业知识背景加深警方怀疑
办案民警迅速对刘某某的工作经历、同住人员、来往快递信息、资金信息、家庭成员等外围情况开展细致摸排,发现其系厂区电工从业人员,具备专业机械改装知识,有制贩枪支重大嫌疑。专案组精心制定收网计划,于4月28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经初审,刘某某交代其于2019年5月至6月期间从网上购买射钉器撞针、击针簧、弹膛体、退壳套及射钉枪子弹,用于组装射钉枪并将其藏匿于租住的房屋中。
复原枪支揭露嫌疑人谎言
侦查员对其租住房开展搜查,发现厨房储物间存放有一把射钉器及多个零部件,利用过硬的业务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侦查员第一时间对零部件复原复位,发现还有多余射钉器改装的零部件,由此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制造、储存不止一把枪支。经过进一步突审,刘某某交代了其在米易县得石镇家中还藏有枪支。
搜查老宅发现更多危爆物品
专案组随即赶往其老宅进行搜查。因刘某某住处位于山顶处,道路崎岖狭窄,车辆无法前往。侦查员将车辆开至半山腰处,步行上山,最终在刘某某住处查获火药驱动枪一支、气动枪一支、火药枪一支,另查获射钉枪子弹S1型34发、射钉枪子弹S3型77发以及黑火药33.58克、炸药7.9公斤、电雷管3枚、火雷管37枚、导火线154米。面对大量危险爆炸物品,如何搬运下山成了难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侦查员将收缴物品分门别类,每人都手拿肩扛、谨慎护送,步行1小时将其搬运下山。
经查,缴获的火药驱动枪、气动枪均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私自改装,刘某某在网上购得射钉器改装配件和射钉枪子弹后,把配件带回米易县得石镇得石村家中进行改造,后将非法改装的枪支用于打鸟。火药枪、黑火药、炸药、雷管、导火线等物品则是刘某某于1990年至1996年在米易县得石镇某村社担任社长和爆破员期间私藏。目前,刘某某因非法制造枪支、储存爆炸物、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