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陈国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判了!

  
2021-12-01 16:09:13
     

12月1日上午十点,陈国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乐至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


 

该集团被控于2009年开始陆续纠集在一起,形成以陈国军为首要分子,斯坦加、长命等人为骨干成员、泽郎彭错、邓珠、班玛泽郎、牟尔加、任亮、陈光鹏、陈光文、桑多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乐至、芦山、成都等地多次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庭审进行中

经审理查明,该犯罪集团实施了寻衅滋事犯罪4起、非法拘禁犯罪16起、非法拘禁12人、开设赌场犯罪1起,实施滋扰、轻微伤害等其他违法行为6起。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陈国军因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6万元。犯罪集团骨干成员斯坦加、长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和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犯罪集团一般成员邓珠、泽郎彭错、班玛泽郎、牟尔加、任亮、陈光鹏、陈光文、桑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两年不等。

陈国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宣判,标志着乐至县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彰显了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强决心。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