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记者 陈博 实习生 魏丹
他不好维权,法律援助为他请来了律师;他拿不到钱,法律援助又为他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这两次实实在在的帮助,让他始终没有失去对生活的信心。
2018年10月,肖某在帮同村村民邓某平整农业用地时,因操作不当,不慎被旋耕机致伤,后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肖某向金堂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后,县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了援助律师。
第二年,经金堂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邓某应支付肖某83166.22元,但直到去年邓某因病死亡也没有履行给付义务。之后,肖某申请强制执行,金堂县人民法院因被申请人邓某死亡后无财产可以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迟迟没有拿到赔偿款让肖某的家庭陷入困境。今年,再了解到肖某的情况之后,县法律援助中心又一次出现了,中心认定其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决定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
“肖某司法救助案只是依法履行司法救助职能、主动服务群众的一个缩影。” 金堂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定期对援助案件进行回访,跟踪了解案件执行情况,金堂县司法局坚持每年对家庭十分困难、无法拿到赔偿款的法律援助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近三年,该局已发放近6万元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