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三年 男子布下“温柔陷阱”诈骗男朋友80万

  
2021-12-15 11:40:25
     

刘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出现了微信、QQ、陌陌等一系列社交软件,随之而来的还有层出不穷的诈骗手段。12月14日,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男扮女与他人网恋并索要钱款的诈骗罪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2018年至2021年6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伪装为年轻女性,通过陌陌、微信等社交软件,骗取14名被害人的信任,利用被害人同情心或想与其恋爱的心理,以生病住院、还贷款、要路费等借口向对方借钱、要钱,共骗取人民币810780.21元,全部供个人挥霍。

审理过程:大安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充分运用庭审实质化进行审理。公诉机关以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展示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醒:网络交友要谨慎,一旦碰钱必小心,不听、不信、不转账!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