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了了,心气也顺了” 自贡贡井法院化解“挂牌”督办案件

  
2021-12-16 09:52:56
     

聂元春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法官,我刚刚签完了调解协议,非常感谢你们的耐心和为民精神,让我在冬日里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12月9日上午,当事人牟某某走出法庭后,立即给负责其信访案件核查工作的贡井法院“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法官打来电话,愉快之情溢于言表。至此,这一困扰三级法院数月之久的重大信访督办案件以当事人彻底息诉罢访圆满结案。


2018年,牟某某到自贡投资,与本地一名商人合伙承接了一个绿化工程,后因管理不善导致绿化成活率未达标。经调解,牟某某赔偿了业主方损失。但由于与合伙人在内部分摊损失上发生分歧,牟某某向贡井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合伙人支付牟某某11万余元。对于牟某某主张的另外6万余元的损失,因其未能提供证据,法院未予认定和支持。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但到了2021年,牟某某认定贡井法院判决有误,开始不断信访,要求纠正错误判决,处理承办法官,导致该信访件先后被省、市两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挂牌”督办。

贡井法院“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法官接手了案件核查任务,工作室法官并没有简单的就案查案和书面回复了之,而是在阅卷充分了解清楚案情后,及时联系信访人牟某某进行沟通。在得知牟某某行动不便时,“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法官立即驱车前往宜宾市某县牟某某住处,听取其意见并为其答疑解惑。

通过沟通,法官向牟某某解释了法院判决的正当性,同时针对其提出的有6万元损失法院没有判决对方分摊的问题,法官从专业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进一步救济的建议。面对法官耐心和专业的讲解、释法明理,牟某某彻底信服,放弃了信访的想法,不久就委托律师收集新证据并另案提出了诉讼。

通过诉讼,在贡井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合伙人另行补偿牟某某24000元的调解协议,牟某某高兴的向“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法官表示:“事了了,心气也顺了”!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