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法院“四个强化”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2021-12-21 14:47:31
     

平武县人民法院督察室积极创新工作举措,通过“四个强化”措施,加强日常监督、纪律教育、监督责任和队伍建设,精准有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规范、提升法院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执法办案行为。

强化日常监督,保持严防严管严惩的高压态势。平武法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定“三非”情况定期报告实施细则,建立相应工作台账,由专人进行管理;持续作风专项治理,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把关,强化对上下班纪律、着装、会风会纪要求,规范法官执业操守和提升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办案纪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及省法院“七个严禁”规定。

强化纪律教育,切实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该院积极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成立了案件调查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重点监督。督促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宣传思想和干警教育培训工作要点,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均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同时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和会前学纪学法,定期进行党风廉政方面的政治学习,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今年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7次,监督司法鉴定机构选择35次,参加本院文化建设、羁押室等各项开标14次。

强化监督责任,运用“四种形态”巩固监察综合效果。平武法院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早提醒、早把关;积极协助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县纪委、政法纪检组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院党组每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腐败工作有关问题,并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本院干警遵章守纪,开展了审务督察、系列警示教育等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市法院率先出台了《平武县人民法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全年共聚焦“五必谈”,开展全覆盖的谈心谈话,累计谈话232人次,开展督察检查30次,督察通报23次,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共对个别干警适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

强化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察队伍。该院聚焦制度完善、规范执纪、强化提升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真正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建立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联系,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统管,配专职督察工作人员一名,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开展警示教育学习,落实对司法活动、日常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的重点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唐红)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