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茉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10月29日,荣县公安刑侦大队在情指中心、旭阳派出所的全力配合下连续追踪,将一盗窃电动车电瓶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嫌疑人张某某小学文凭,从2013年开始盗窃,被判刑9次,9月7日刚刑满释放。
回家后的张某某仍不思悔改,依然打起“发横财”的梦。于是,一番思考后,张某某想着盗窃电瓶卖钱,为了作案方便,他还买了一辆快报废的摩托车用来赶路和装运盗窃的电瓶。
据嫌疑人张某某交代,其先后于10月2日、8日、26日凌晨,带上改刀和剪刀骑着摩托车从威远来到荣县,选择无人看守、没人路过的地方,看到停放的电动车,就用工具剪断连接线取出电瓶,盗窃6辆电动车共36个电瓶。每次得手后,他都连夜赶回威远,将电瓶卖给街上骑三轮车的收荒匠,共获赃款1100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张某某作案前会选择在“离公安最近”的地方暂住,他认为这样公安不会想到他就在“眼皮子底下”,“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但民警没有让他得逞,经过摸排,在旭阳派所路口对面某旅馆内将其抓获归案。
目前,盗窃嫌疑人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