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雁江法院发出首份非家庭成员关系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1-11-02 17:55:19
     

人身安全保护令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及时、便捷地获得司法保护,常见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为了遏制家庭成员之间的家庭暴力发生。近日,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发出了首份非家庭成员关系人身安全保护令。


承办法官当面宣读人身安全保护令内容

据悉,申请人李某与其前夫钟某先后两次离婚后仍居住在一起,钟某时常会对其进行辱骂、威胁或殴打。10月19日,钟某在饮酒后殴打其致轻微伤,松涛派出所对钟某作出行政拘留八日的行政处罚。为避免暴力的继续发生,李某向雁江法院申请对其本人及其近亲属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承办法官阅卷了解情况后,立即赶到松涛派出所,对原告主张事实进行了核实。结合接处警登记表、询问笔录和医院门诊病历等内容,承办法官认为李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书,在钟某解除羁押的第一时间向钟某送达了裁定并且当面宣读了全部内容,钟某当即保证不会再犯此类错误。为最大限度地保证申请人的人身安全,雁江区法院还向松涛派出所、五显社区送达了该保护令裁定,请各单位协助执行,合力监督防止家暴的再次发生。

雁江区法院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起一道“安全隔离墙”,为遭受家暴威胁的受害者开启一扇能够得到庇护的大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至今,雁江区法院共收到6起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案子,作出保护令3起,撤回2起。

(钟继先)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