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与司法局签协议 助力罪犯改造

  
2021-11-08 10:20:25
     

彭秀英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服刑人员家人突发重大疾病急需社会救助怎么办?服刑人员配偶失联或提出离婚怎么办?服刑人员子女未落户或失联、失学、失养怎么办?......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狱地衔接工作,11月5日,四川省雷马屏监狱、自贡市司法局共同签署《罪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合作协议》,帮助服刑人员依法改造、安心改造。

自贡市司法局副局长唐忠明、四川省雷马屏监狱副监狱长杨胜签订了《罪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合作协议》。

与监狱签订《罪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合作协议》,不仅体现了地方政府对监狱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也是监狱机关与地方政府对接交流的重要渠道。针对罪犯矛盾纠纷的难点、热点问题,狱地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就罪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原则、流程、内容、形式等方面达成一致。《罪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合作协议》的签订,为双方合作处理罪犯矛盾纠纷,提供了遵循和指引。

据雷马屏监狱副监狱长杨胜介绍:罪犯矛盾纠纷是指发生在罪犯自身或家庭,影响监狱安全稳定或罪犯服刑改造的各类诱发性事件。为切实做好罪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罪犯中出现矛盾纠纷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监狱安全稳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监狱秉承“每改造好一名罪犯,就能挽救一个家庭、和谐一片社区、稳定一方百姓”的教育改造理念,建立网格化全覆盖的罪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根据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实际,将罪犯矛盾纠纷排查划分为微小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突出矛盾纠纷和尖锐矛盾纠纷四个等级。

自贡市司法局副局长唐忠明表示,双方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罪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新模式、新路径,建立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全面推进罪犯矛盾纠纷联调工作健康发展,为预防减少再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编辑:徐雯夏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