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人人皆知的常识,但仪陇这三名驾驶员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偏偏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没想到一上路就被仪陇县公安局查获。
2021年9月18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赖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呼吸式测试结果为123.0mg/100ml,经物证鉴定所鉴定,赖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6.0mg/100ml。9月27日22时许,吴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挡获,经现场酒精呼吸式测试结果为122mg/100ml,经物证鉴定所鉴定,吴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9.0mg/100ml。9月28日林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呼吸式测试结果为80.0mg/100ml,经物证鉴定所鉴定,林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8.5mg/100ml。
目前。三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谢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