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川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爱心相随,针对部分市民骑乘电动车时,忘记或因其他原因未佩戴安全头盔现象,近日,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爱心企业推出“共享头盔”,加强电动车骑乘人员自身安全防护,解决电动车安全出行“头”等大事。
为什么推出“共享头盔”?近年来,电动车因经济实用、方便快捷,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在涉及电动车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驾乘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事故受伤程度的占比较大。
佩戴安全头盔出行,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的体现。今年6月以来,广安交警积极开展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宣传整治行动,通过在辖区主干道、商业广场、市场周边等交通密集区域设置固定整治点,集中整治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同时针对不同场合不同群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组织人员进学校进企业进小区发放倡议书、张贴整治通告,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免费使用,“共享头盔”属公益性质,免费出借无需押金,面向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乘人员免费借用。截至目前,在广安南高速口、中桥路口、天府路口设置借还点3处,投放“共享头盔”1000个。
安全共享,强化疫情管理,对归还的“共享头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和消毒处理,保证“共享头盔”使用安全。督促共享单车管理企业,按照“一车一盔”要求,为投放的共享单车配齐头盔,实现安全共享。自10月25日投放以来,已借用432个(次),归还316个(次)。
广安交警希望广大市民可以增强安全意识,养成骑行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爱惜“共享头盔”,用完及时归还,让更多骑行者共享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