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萍,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她始终牢记只有坚持把检察职责与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结合起来,充分关注事实证据和公平公正,关注当事人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理诉求,关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才能真正做到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守住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做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者。从检31年,她办理案件480余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涉检信访案件,向人民群众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先后10次被区委评为优秀公务员,记个人三等功2次,被表彰为内江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她所在的部门被评为内江市首届“我最信任的基层政法单位”,并荣记集体三等功1次。
她将每一件刑事案件办成铁案
在办案中多一点仔细和担当,将每一件刑事案件办成铁案。
提起疑难复杂案件,当初办理肢解昏迷嫖客案的细节,利萍仍记得十分清楚。
15年前,张某、陈某夫妇二人见嫖客李某“死”在自己非法经营的卖淫场所,担心违法事实暴露,为逃避打击,二人与卖淫女王某商量后,将李某肢解遗弃。针对张某、陈某、王某3人是否构成犯罪,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是(间接)故意杀人犯罪,形成了4种不同意见,而审查逮捕案件仅有7天期限。利萍立即向法医了解核实,李某被肢解前尚未死亡,同时翻阅大量书籍,对4种意见进行逐一思考分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3人作出批捕决定,法院最终判决3人均构成犯罪。
她让每一名当事人感受检察温度
在办案中多一点耐心和温情,让每一名当事人都感受到检察温度。
无论案件金额大小,无论办案精力是否允许,利萍始终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在办案中多一点“换位思考”,多一点理解和耐心,多一点尊重和关心,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先后妥善化解多起劳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为当事人挽回损失200余万元。
10年前,叶某等人因胡某虚假诉讼致百万元债权难以实现,状告无门。为此,利萍多次向院领导汇报,联合公安机关同时进行调查,获取了胡某虚假诉讼关键证据,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5件民事诉讼被认定为虚假诉讼而改判,胡某因此获刑,并赔偿了叶某等人的损失。
2020年3月,利萍一边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边加紧办理某健身公司职工讨薪案。该健身公司欠薪案因讨薪进展缓慢,需要随时做好支持起诉准备。利萍带领部门干警展开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从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突破点的工作方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5月9日,该健身公司市中区分店与职工达成和解,22名职工领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解决了燃眉之急。该案被选入全市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公正履职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此外,利萍一直致力于切实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特别是帮助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女性维权,并与区司法局、区妇联和区残联合作建立了支持起诉协调机制。
她守护着群众的美好生活
在保护群众身边利益和社会治理上多一点关切,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不仅要熟悉办案流程,准确掌握食品药品、资源环境、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领域众多法律法规,还要求有善于发现线索的洞察力、强健的脚力、对恶劣环境的适应力。
2017年7月以来,利萍带领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积极开展“沱江流域治理非法采砂”“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等专项行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0余件,督促行政机关规范133家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贩以及美团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的食品经营行为,收缴罚款40余万元;督促行政机关规范营运污水处理站2个、养殖场2家,整治垃圾生活转运站1个、生活垃圾收集点21处,清运垃圾1.6万吨;督促行政机关关停非法采砂场、砂石堆场21家,没收违法所得6.85万元,收缴罚款40.07万元,退还非法占用的农用地230.3亩、河流水面10.42万平方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纠正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609平方米……
炎热的夏天到养鸡场现场调查,臭气和热气蒸腾交织,令人窒息;暴雨夜为固定证据前往现场,被淋湿衣服和鞋袜;春节前夕开展网络餐饮专项行动,顾不上为自家准备年货;盗伐林木案现场取证,山路崎岖,野草淹没了膝盖;河道采砂案现场调查,满脚泥泞,几乎寸步难行……正是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让利萍始终坚定前行。
心中有信仰,脚下才有力量!和其他检察官一样,利萍在办公室加过无数次班,在协调沟通路上有过无数次往返,自己累了、病了都抽不出时间休息,父母病危仍奋战在一线。但作为人民检察官,责任在肩,使命在身,每当罪恶得到严惩、正义得以伸张,每当公益得到保护、环境得以改善,每当权益得到保护、纠纷得以化解,利萍心中的自豪感便油然而生,前行的脚步也越发清晰和坚定。
邹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