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车祸去世 离异夫妻“争”赔偿

  
2021-11-24 10:16:16
     

张琳涛 唐诗怡 四川法治报记者 陈博 实习生 魏丹

孩子发生车祸去世后,离异夫妻却就赔付款分配问题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近日,蒲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特殊的交通事故纠纷。

今年1月,年仅十岁的小徐(化名)独自骑着自行车前往外公家,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经交警队作出事故认定:司机陈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8月11日,小徐母亲徐某诉至法院,请求陈某及其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立案后,法院依法追加小徐父亲吴某作为原告参加诉讼。但小徐父母却因赔付款分配问题僵持不下。

开庭前,法官组织各方进行调解。吴某到庭后宣称:“赔偿金的分配上,考虑孩子随前妻一起生活,同意按4:6的比例与前妻进行分配,否则拒绝调解,申请撤诉!”原来,在小徐2岁时,其父母因感情不合离婚,此后一直跟随母亲徐某生活,父亲吴某重建家庭,对小徐承担了部分抚养责任。徐某表示,离婚后吴某从未管过孩子,现在出面只是想要拿到赔偿款,并当场质问吴某是否知道孩子葬在何处?吴某默不作声。

了解情况后,法官先向吴某释明: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相关规定,作为案件的共同原告,如果其既不参加诉讼,又不明确表明放弃实体权利,则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裁判。吴某不能以撤诉为由要求徐某必须同意其提出的分配意见。考虑到孩子母亲承担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法官提出在赔偿金的分配比例上向女方倾斜。最终,双方一致同意赔偿金分配。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