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敏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唐万贵
11月20日16时许,受害人易某从亲戚家吃完晚饭回家时发现自家大门敞开,家中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仔细检查后发现自己放在床下面一纸箱内的2200元的新台币被盗。随后易某立即报警。
木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通过现场勘查后,发现门锁以及窗户均完好无损,后通过多方走访摸排等手段,终于将易某邻居卢某锁定。
经查,受害人易某出门时粗心大意外未将房门锁闭严实,犯罪嫌疑人卢某回家见易某家房门微开、屋内无人,便萌生行窃想法进入易某家实施盗窃。
民警在掌握初步证据后依法对卢某住所进行搜查,并在其床上一本笔记本内发现了被盗易某的1100元新台币,在床头处放置的钱包内发现1100元新台币,共计2200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505.5元。
在随后的讯问中,卢某供认自己曾用同样方式分别于2018年9月、2020年5月、2021年8月、2021年10月进入邻居家中进行盗窃,并成功盗得不同价值财物,但由于各种原因受害者都未报案。
犯罪嫌疑人卢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被盗钱财已追回,并及时返还给失主。
民警提醒:
从警方办案实践来看,很多盗窃案与居民防范意识不强有很大关系。因此,市民外出时务必确认锁好门、关好窗,发现可疑陌生人转悠,要问、同时报警。
发现家中被盗时,不要急于清理物品,应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若现场抓住小偷,千万不要被小偷的花言巧语蒙骗,或抱定自己反正没有财物損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而将小偷放走,而应立即报警,将小偷交绐警察处理,因为小偷一般都是惯犯,通过警察的调査工作往往能破获其它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