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检察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2021-10-12 10:10:57
     

李月萍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近日,天全县检察院首次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防线。

该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于长期在外打工,与涉案未成年人缺乏沟通,导致其出现严重不良行为。经审查,涉案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天全县检察院对涉案未成年人母亲开展亲职教育,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并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后,该院依法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其履行监护职责,引导未成年人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治意识。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表示,将认真按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确实履行监护职责,积极修复亲子关系。

编辑:王瀚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