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司法救助检察听证会 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2021-10-12 15:13:50
     

10月11日,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就田某阳(未成年人)、田某华、林某会国家司法救助案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治平出席并主持听证会,五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凉山州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昆梅、第七检察部主任骆丽,西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莉、副检察长杨光权、谢鹏,西昌市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关工委、佑君镇党委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是该院在办理罗某某(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中,发现田某阳因罗某某故意伤害行为致重伤,加害人的监护人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田某阳父母均为低保残疾人员,家庭困难。根据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规定,该院对田某阳、田某华、林某会实施司法救助。

听证员围绕救助对象、救助条件进行评议认为:西昌市检察院救助及时,法律依据准确,通过司法救助解决了因案致困被害人家庭困难,是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田某华、田某阳、林某会司法救助的意见。会上民政、残联、关工委、佑君镇党委还与州、市两级检察机关达成“一对一”帮扶共识,坚决避免因案返贫情况发生。

李治平强调,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权利救济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检察机关巩固凉山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的举措。此次司法救助听证,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支持,整合了救助资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是“司法救助、民政救助、爱心捐赠”等多元化救助方式相结合的积极探索,彰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检察机关将持续关注因案致困弱势群体,整合多方力量共同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以更优、更多方式参与对刑事被害人的综合帮扶,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检察温度和司法关怀。

西昌检察宣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