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暴力砸十多辆车窗的盗贼被抓到了

  
2021-10-12 15:25:51
     

杨俊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对于许多老司机来说,车就是自己的另一半,但,不是每台车子都能拥有自己的车库,将爱车停在“大庭广众”之下的老司机们,您有过下文中的遭遇吗?

今年3月至8月以来,荣县警方陆续接到城区摩托车、电动车、小轿车被盗,10多辆小车车窗被砸警情。

因犯罪嫌疑人行为猖獗,加之这些案件均发生在晚上,嫌疑人作案时间短、没有目击证人等因素,办案民警克服重重困难,经过调取视频监控、筛查前科人员及多方调查取证等工作,缩小排查范围,确定了嫌疑人身份信息。

8月25日,终于,在嫌疑人作案后的6小时内锁定了其藏匿地点,办案民警迅速行动,在澳门花园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归案后,刑大河西中队民警随即开展审讯。起初,徐某某拒不配合审讯工作,对犯罪事实概不承认,后在办案民警摆出的大量事实证据面前,以及在看守所民警深挖犯罪和全力配侦下,徐某某最终低下头,如实交代了在荣县城区疯狂盗窃车辆、砸车窗盗财物的犯罪事实。9月30日,经荣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被依法逮捕。



案情回顾

01

3月25日21时许,徐某某窜至清心斋小区,将吕女士的雅迪电动车盗走后变卖。

02

3月31日21时许,徐某某独自一人窜至金碧城香山美林小区,将吴先生的踏板摩托车车牌扯下,将车推至澳门花园小区外停放。几天后,他又将摩托车推去维修店,更换锁芯供自己使用。

03

4月19日17时许,徐某某窜至御景苑小区,将宋女士的赛鸽牌电动车盗走,直到7月底,他将该车骑到天宇城小区地下车库交给朋友张某保管。

04

6月3日16时许,徐某某窜至香山美林小区,看见一辆未拔车钥匙的白色本田飞度轿车停放在草坪上,徐某某试探性拉车门,发现车未锁,便将车开至逗号咖啡厅楼下。因担心被发现,徐某某将该车车牌更换了一个套牌车牌,供自己长期使用。

05

6月29日至8月25日,徐某某驾驶盗来的白色轿车先后在水湾半岛、星河公园、王家坝、河西新区安置房等地,暴力砸碎十余辆轿车车窗,盗得车内价值数万元的香烟、名酒、生活用品及数千元现金。

案件特点

*作案时间:全天时段均有发案情况,但大多集中于夜间及凌晨,这期间人们大部分都已经熟睡,而且时间跨度较长,车主对车内的财物缺乏有效的控制。

*作案地点:多选择路边临时停车点、无专人看管的停车场、老式开放型小区、无监控的偏僻路段。

*作案目标:以小轿车为主,兼顾其他车型。

*被盗物品:主要为车内放置的钱包、现金、手机、电脑、烟酒等贵重物品。

*作案手段:多采取砸车窗玻璃、撬后备箱、拉未上锁车门等手段实施盗窃,部分采用技术开锁或采用操控器干扰等手段,以致车辆门、锁等主要部位均未发现撬痕。

为有效防止此类案件发生,减少您的财物损失,荣县警方提醒:

*车内不要存放现金及手机、电脑、烟酒、首饰等贵重物品,手提包、公文包等手袋不要放在车内可见处。

*下车时确认车门已上锁,车窗已关闭。养成离开车辆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锁紧的习惯;避免嫌疑人使用“干扰器”实施盗窃。

*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监控的车位,不要将车停靠在无监控、无人看管的偏僻路段。

*建议安装带防盗功能行车记录仪。

*一旦发生汽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以便警方能及时介入调查,进行侦破。各小区物业、保安应加强巡查,发现可疑人员、车辆要及时报警。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