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在聘请保洁人员后,家中数十瓶真茅台竟成了假的,保洁人员再次“犯案”时被发现。近日,成都高新区法院审理该起涉家政保洁人员盗窃刑事案件,判决被告人杜某、陈某某等四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至三千元不等。四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今年2月4日,杜某、伍某某等人根据收到的本市某家政服务中心的工单前往被害人鲁某某家中做保洁发现被害人家中储存有大量茅台白酒,杜某打电话通知陈某某。随后,陈某某和宋某某携带20瓶左右的假茅台白酒进入被害人家中。
杜某采用掉包的方式,将被害人家中厨房阳台旁储物间内的18瓶茅台白酒盗走。在此过程中,陈某某、伍某某佯做保洁吸引被害人注意力以掩护杜某的掉包行为。后陈某某、杜某等人将盗得的18瓶茅台白酒销赃获赃款28000元。
3月10日,四名被告人再次到被害人鲁某某家中在做保洁时伺机以掉包的方式盗窃被害人家中的11瓶茅台酒被被害人家属发现并报警经鉴定,被盗的11瓶茅台白酒价值人民币43450元。
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首次被盗的18瓶茅台白酒被被告人销赃,因为该18瓶茅台白酒无法追回,茅台公司无法鉴定真伪,故无法进行价格认定,本案以销赃金额28000元认定盗窃数额。第二次盗窃(未遂)的11瓶茅台白酒因是被当场查获,经鉴定为真,故进行了价格认定。
该案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该案承办法官提醒,当前社会快节奏的生活使得越来越多的家庭雇佣家政保洁人员,人们在接受该项便捷服务的同时,一定要保管好
家中贵重物品,切实维护自身财产权益。本案的审理亦是提醒相关从业人员坚守职业道德,珍惜工作机会,切勿心存侥幸,对法律应保有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