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朱佳琦
近日,为规范全市大型货车通行秩序,成都交警在部分货运车辆出行流量较大的路口实施了大型货车右转停车让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在相应路口路段设置了清晰明确的多面禁令标志牌,引导指示经过路口右转弯的大型货车提前减速、停车让行、分道行驶。对于大型货车在路口右转及路段行驶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记3分。
据介绍,成都交警在临近路口车辆停车线30至50米的位置,设置“大型货车右转限速1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志牌,指示行驶到路口的大型货车在进入路口右转时,应按照此限速标志的指示,减低车速至10公里/小时及以下缓慢行驶,提前做好停车让行的准备。在路口机动车与非机动隔离护栏的前端,设置“大型货车右转停车让行”的禁令标志牌,并施划了停车让行标线,指示在路口右转的大型货车遇有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时,应当在停车线位置停车让行,确保行车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在路段车道入口处的位置,设置“大型货车禁行车道”的禁令标志牌,指示进入路段的大型货车应按照分道行驶的规定,在最右侧车道内行驶,不得在禁行车道内行驶。
目前,已经在梓州大道与会龙大道交叉路口、武青南路与武科东四路交叉路口、金科北路与金芙蓉大道交叉路口、锦江大道与锦华路三段交叉路口、光华大道与光华北三路交叉路口、龙青路与成青快速路交叉路口等6个路口设置了大型货车右转限速行驶、停车让行和禁行车道的禁令标志,并实施大型货车右转停车让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下一步,成都交警将通过深入调研,合理规划,在全市其他路口进一步实施此类交通管理措施,规范通行秩序、保障道路安全、预防交通事故。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一
9月12日上午11时,一辆号牌为川AZ5**8的重型自卸货车在兴业大道成青路口右转弯时,未减速行驶和停车让行,与一辆同向直行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两轮车上的两人被卷入到这辆货车下,造成电动两轮车乘客经抢救无效死亡,电动两轮车驾驶员受重伤。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二
10月13日11时40分左右,一辆号牌为川ADC**5的重型自卸货车沿三环路辅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成渝立交,在三环路辅道与保华路交叉路口右转时,未减速行驶和停车让行,与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骑乘电动车两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