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5个试点之一,荣县人民调解服务由政府“买单”

  
2021-10-26 14:51:13
     

荣司法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记者从荣县司法局获悉,荣县已全面完成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试点工作。

荣县作为2021年四川省5个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试点县之一,充分发挥首创精神,扎实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该县司法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出台《荣县乡镇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购买内容、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购买程序、资金保障、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等内容。

该县制定了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采购需求,根据公众需求、人民调解职能等,结合荣县实际,由县司法局与县财政局制定《荣县乡镇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试点采购需求》。包括:纠纷调解服务、调解辅助性工作(调解咨询服务、人民调解工作宣传、调解评估服务、调解员培训、其他工作)。

荣县司法局组织专业人员对《荣县乡镇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协议》进行法治审查,提高协议质量,避免合同中出现原则性、笼统性的违约责任条款,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

自今年8月人民调解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纠纷20起,成功20起,调解成功率为100%,涉及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让群众方便“找法”办事,实现从“信访”到“信法”的有效转变,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