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公平正义丨雅安中院一审宣判一起涉新型毒品氟胺酮犯罪案件

  
2021-10-28 15:30:26
     

2021年10月26日,雅安中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冯驰等17名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依法对该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冯驰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二十万元;依法对被告人王越、李伊凡、袁蒙军等其余16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并处罚金。

该案系雅安辖区判处的首例涉新型毒品氟胺酮的犯罪集团案件。


 

案件基本事实:

2019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冯驰单独或伙同他人贩卖氯胺酮(俗称“k粉”)和含有氯胺酮、MDMA成分的粉末(俗称“神仙水”),并以提供生活场所、日常开支和免费吸食毒品等为手段,先后纠集被告人王越、张行、李江涛、代成智等人,组成较为固定的毒品犯罪集团。被告人彭川、李波、李伊凡、袁蒙军等人向冯驰购买毒品后在成都、雅安、邛崃、眉山等地进行贩卖;被告人李立、王仁智、周鑫丽、杨流洪、王方雄、肖李虎等人单独或共同帮助贩卖、运输毒品;被告人袁舒舒提供多个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给冯驰等人收取毒资。

截至案发,以冯驰为首的毒品犯罪集团共计贩卖毒品5000余克。公安民警先后在王越、李伊凡的住处查获大量毒品,并检测出氟氨酮、氯胺酮、咖啡因、甲基苯丙胺等物质。


雅安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驰等人依法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并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判后释法

氟氨酮呈白色粉末状,外观与毒品氯胺酮类似,其与氯胺酮(“k粉”)具有类似的麻醉活性,是一种新的麻醉活性物质,吸食后具有致幻、成瘾等严重危害。随着我们国家不断加大对毒品氯胺酮的打击力度,不法分子逐渐将犯罪目标转向氟胺酮,将其作为“K粉”的替代物质用于犯罪牟利。

为了有效打击犯罪,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15日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从7月1日起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并新增列管氟氨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即法律明确将氟氨酮列管为新型毒品。

 

通过案件的宣判

让广大群众对新型毒品

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更加要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