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巴中市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分为一般“法律明白人”和“法律明白人”骨干,以户为基本单位,每户培育一位一般“法律明白人”,定位是“心中有法、遇事执法”;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主要在村“两委”干部、网格员中培育“法律明白人”骨干,使其成为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还制定了工作规则、签订责任书、上岗宣誓等工作流程。说了算,定了干,见实效。不少村民讲:“现在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巴中市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中,村村先后建立了“评理说事点”,全覆盖、无空白。
市、县(区)乡镇将村(居)民“评事说事点”列为民生实事,提出“七个一”标准:明确一名评理说事员、悬挂一块标识牌、建立一个微信群、设置一本记录本、建立一块公示板、开出一块图书角、发放一张服务卡。利用“评理说事点”学法普法,将评理说事的过程变为普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不少群众说:“再复杂的矛盾也架不住大伙儿评”。今年来,全市乡村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化解率、息诉息访率、群众满意率“三个”创新高。
(余雪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