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蔓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诗柯
“感谢检察官给了我继续生活的勇气,文强检察官经常打电话开导我,问我的情况,让我不要放弃自己!”近日,来自广元市的被救助人张某向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送去了锦旗和感谢信。
今年4月的一天,张某搭乘长途客车到成都市茶店子客运站。客车行经成都市西三环路主道时,同车的邹某突然提出要提前下车,司机刘某向其解释要到客运站才能下车,可邹某完全听不进去,开始抢夺方向盘,并辱骂和殴打司机刘某。坐在副驾驶的张某见情形不对,赶紧制止,却遭到了邹某更猛烈的殴打。最终,在其他乘客的协助下,邹某被控制住,随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安全驾驶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移送至金牛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李峰注意到张某在该案中因见义勇为受伤入院治疗,但因邹某无赔偿能力,张某未得到任何赔偿。“可不能让见义勇为的好公民寒了心啊,或许可以为其申请司法救助。”李峰随即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给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文强。“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应当救助。”文强赶紧联系了被害人张某,了解到张某不仅身体残疾,家庭无固定收入来源,属于社区低保救助对象,前段时间还被医院诊断为肝癌晚期。经过金牛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小组讨论,为保障张某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其因案致贫,该院确定其救助标准为4倍基准额度。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检察听证后,金牛区检察院为张某发放了2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
“金牛区检察院不仅通过司法救助为受害人解决了实际困难,更重要的是避免了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为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起到了积极作用。”关注该案的全国人大代表马豹子对金牛区检察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据了解,近年来,金牛区检察院聚焦五个主动,落实落细司法救助工作,主动与各部门沟通构建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主动立案监督,将刑事申诉当事人纳入司法救助范围;主动到云南、湖北及省内多个城市上门开展司法救助调查核实和发放救助金工作;主动将未成年人未来医疗费用纳入确定救助金考虑范围,以合理确定救助金;主动对不适合一次性发放救助金的救助对象委托公益组织按月或按需分次发放救助金。该院共决定救助36人,发放救助金145.67万元,救助人数和救助金额长期处于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