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水平,减少此类车辆事故后的死亡和重伤率。彭山公安交警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采取三项措施加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一是严格把关,强化路面管控。公安交警部门严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重点,合理安排警力,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密策划、积极动员、采用固定与动态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道路巡逻管控力度,加强空挡时间路面巡逻,进一步提高各时段的路面见警率,重点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是多手段,进行驾驶员管理。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以辖区交通安全、交通畅通为目标,采取管理与处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手段,对不同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不同方法进行管理,对初次违法、纠正错误态度好的人员采取现场教育手段,加强劝导工作,让群众理多解、自觉配合。
三是加大宣传。公安交警部门把近年来辖区未戴安全头盔事故造成死亡、重伤案例制成宣传单,向群众大量派发,重点讲解从力学和生理学两个方面介绍头盔对头部的保护作用,并配以科学数据,让更多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了解到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
(廖倞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