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一日不能松懈,近日,记者从荣县公安局获悉,该局今年6月至8月,共查处吸毒案件45件,行政处罚64人强制隔离戒毒5人;破获涉毒案件21件,刑事拘留 22人,逮捕10人。
8月13日14时许,吴某淋在澳门花园出租屋内搬家时,发现之前在房屋内吸食毒品的工具上还有残留的毒品,便使用火烤方式吸食了残留毒品,后被公安民警查获,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最终,吴某淋被行政拘留五日,并责令社区戒毒。
8月20日凌晨,宋某伙同他人在双溪水库游泳池旁车内吸食冰毒,24日,民警在旭阳镇程家桥村将其抓获,经尿检,结果呈阳性。宋某被行政拘留十四日。
7月23日,荣县公安局接匿名群众举报称张某波和范某吸食毒品,民警依法传唤二人至县公安局接受调查,经对二人尿液毒品快速检测,结果均为阳性。张某波和范某二人对7月20日在某小区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张某波被处罚款300元,范某被行政拘留14日,并责令社区戒毒。
今年2月至7月19日期间,朱某中多次伙同邓某超(另案处理)共同出资购买冰毒,在长山镇家中采取“火烤烫吸”的方式轮流吸食冰毒,后被公安民警查获。8月27日,朱某中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荣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自2019年4月以来,程某清多次利用自己跑“摩的”契机,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帮助一名30岁左右的陌生男子把冰毒送到指定地方交给指定的人,并使用微信转账的方式收款,然后再用微信转账给陌生男子,至2021年7月,程某清以同样的方式为该男子送纸盒四十余次,获利2000余元。8月27日,程某清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荣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8月3日19时许,宋某通过蝙蝠App联系毒品卖家购买500元冰毒,后联系摩的司机卿某某前往旭阳镇风雨桥取货,并承诺支付50元的车费。之后,卿某某在明知是去取毒品的情况下,仍然驾驶摩托车前往,并将毒品送至新城某医院楼下交于宋某。8月12日12时许,卿某某再次以同样的方式帮宋某取毒品,获利40元。8月26日,宋某被行政处罚,卿某某因涉嫌运输毒品被刑事拘留。
荣县警方提示:走私、贩卖、运输、制作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作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