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绝腾退房屋  法院罚款千元

  
2021-09-13 13:56:4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诗柯

近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对一处案涉房屋实施腾退。腾退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刘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青羊法院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


青羊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樊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国内非涉外仲裁一案中,刘某向法院承诺主动配合法院拍卖工作,腾退案涉房屋,否则将接受法院处罚。后刘某并未按照承诺腾退房屋。

9月4日,青羊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案涉房屋开展腾退工作。执行过程中,刘某妻子数次干扰执行办案,扬言以跳楼来威胁干警。为稳定刘某妻子的情绪,执行法官决定实施缓兵之计,告知刘某及妻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的后果,并传唤刘某9月6日至法院接受调查。9月6日,被执行人刘某依约来到青羊法院,执行法官对其拒不履行腾退义务、干扰执行工作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并拟对其采取拘留及罚款1000元的措施。面对人民司法的正义铁拳,执行人刘某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当天出具悔过书,主动腾退房屋,并交纳了1000元罚款。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