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四川省崇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涂征率队到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考察交流,并与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胜春一起,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检察协作的意见》。
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意见》,双方将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的原则,建立互访机制、加强工作交流、促进人员互助、推动全面合作,并从建立知识产权协作工作机制、建立党建合作交流机制、探索建立检察办案异地协作平台、健全两地民营企业平等保护体系、建立未检异地帮扶帮教协作工作模式、制定加强公益诉讼经验交流方案、制定人才队伍交流措施、建立异地律师阅卷机制、共建矛盾纠纷合作化解机制9个方面强化协作,为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佳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据了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做实做细检察协作,崇州市检察院与江阳区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围绕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定了《崇州市人民检察院 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协作的意见》,推动形成两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新格局,共同提高基层检察院的建设水平。
(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