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西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越西县人大代表、四川仗剑律师事务所王建勤律师参加听证会,越西县政协委员王平祥、杨建华作为本案听证员出席会议,同时还邀请了越西县板桥乡桃园村村支部书记巫期木沙参加会议。
2019年11月23日,申请救助人伍期某某与拉普某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在此过程中,拉普某某使用一根木棒击打伍期某某的头部和手臂,致使伍期某某受伤住院。经鉴定,伍期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九级。尔后因为拉普某某没有经济赔偿能力,伍期某某也因伤后没有外出务工能力,家中上有83岁的母亲需要照顾,下有5名子女需要抚养,经济条件十分拮据。
会上,伍期某某充分阐述了家庭生活困难状况及请求事项,承办检察官就原案犯罪事实、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调查了解情况、法律适用等问题作了充分全面细致地阐述和说明。
三名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和申请人家庭情况分别向伍期某某询问,并就有关问题向案件承办人进一步了解。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给被害人及其家庭带来极大困难,未得到赔偿,被害人家庭经济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越西县人民检察院对申请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并对检察机关关注民生、公正司法的作法给予充分肯定。
听证人员和受邀村委会人员对检察机关公开听证的办案方式给予高度评价,并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大力宣传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让更多群众知晓该项政策,帮助更多困难被害人走出生活困境,传递更多社会正能量。下一步,越西县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听证评议意见后,按相关程序依法及时对该案申请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郭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