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9月16日,一面写着“为民服务,尽心尽责”的锦旗送到了德阳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特勤中队办案民警手中。
据了解,9月2日特勤中队接到报警称:8月31日,张某停在泰安小区内的小型轿车被撞受损,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经过中队民警调查,查实该事故是小区住户姚某驾驶川F*****轻型普通货车在小区内倒车时碰撞张某车辆所致,事发后当事人姚某将车停在小区内后回家;姚某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嫌疑。
在该事故处理过程中,姚某多次到交警部门反映,称该事故是在自己倒车时不知情的情形下发生的,并不存在事故后逃逸的问题,但由于该事故为事后报案,他无法向交警部门证实自己事故时的驾驶状态,且语言组织能力差,说话含糊其词,难以让处理该事故的警员相信其并无逃逸情形,这就可能会产生不利于自己的事故处理后果,不仅会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对方车辆的损失还会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中队了解情况后将该事故作为疑难事故交由中队长王剑全跟进处理,为了查清事故的事实,在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后,根据姚某介绍的当天工作情况、行车路线、生活习惯(不饮酒)、事故发生前后经过等情形,王剑全组织中队警员调取了相关监控视频资料,使之与当事人陈述相印证,证实当事人姚某在发生事故时驾驶状态正常。调查结束后,中队向当事人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车辆损失也在保险公司得到正常的理赔,减少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中队办案民警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让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让姚某感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