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长成“老赖” 获刑!

  
2021-09-27 14:26:42
     

王淅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和公信力,警示和震慑潜在的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人员,9月24日上午10时,自贡市自流井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自贡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宏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甘雨财,执行局局长罗德才等旁听庭审。

旁听席上15名被执行人成“特邀嘉宾”全程参加旁听案件庭审。

这是今年以来自流井法院审判的首起拒执类刑事案件,该案当日直播播放量达4644次。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20年期间,人民法院依法对廖某某与伍某某等人五案民事纠纷做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廖某某均未按判决确定的内容自行履行五案共计3635799.89元及相应利息的支付义务,后经五案申请人申请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被告人廖某某系自贡某医院院长,在诉讼和执行阶段存在隐瞒有两个身份信息的事实,致人民法院未能查询到全部身份信息的财产并执行;廖某某使用其未被冻结有效身份信息的银行账户及关系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收付款,累计存入金额达900余万元,用于偿还其他债务、购置家电及日常生活费用等;将投资入股的分红挪作他用;多次拒接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隐瞒真实居住地;购买非经营必需的轿车,乘坐飞机,将被查封的车辆交给债权人抵债后下落不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某有能力执行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审理期间主动与三个案件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可以从轻处罚,遂当庭宣判被告人廖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廖某某在庭审中认罪悔罪,宣判后当庭表示不上诉。

在庄严肃穆的法庭里,目睹法警为“队友”廖某戴上手铐,参加旁听的“老赖”们坐不住了,看到了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感受到了拒执的严重法律后果。“今天参加旁听,我本人触动很大,深深感受到法院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我今天就向申请执行人还清债务”,被执行人陈某联系承办法官说道。

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勇表示:为了达到“判处一例,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自流井法院对参与旁听的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约谈,进一步释法明理,阐明法院打击拒执的信心和决心,强调失信被执行人将要承担的严重后果,告诫被执行人要以此案为鉴,切勿心存侥幸、规避执行、抗拒执行。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