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五大交通违法典型案列

  
2021-09-30 10:43:56
     

杨委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9月29日,记者从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按照“减量控大”相关要求,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使广大交通参与者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贡公安通过五大曝光,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出行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


其中事故多发路段有釜江大道、盐都大道马吃水立交至贡山壹号二期路口。

高风险企业有荣县永达运输有限公司的所属货运车辆川C38390存在多起交通违法行为。

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2021年9月14日8时17分,川CT6337小型轿车行驶到汇东路西干道与西苑街路口时,因“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被公安机关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的处罚。

2021年9月5日9时45分,川CRE798小型汽车行驶到汇东路西干道与汇川路路口时,因驾车时存在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被公安机关处100元罚款并记2分的处罚。

  • 典型事故

案例一

2021年9月19日17时许,钟某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从大安区政务中心往板仓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大安区北一路红绿灯路口时因闯红灯与左转正常行驶的叶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叶某受伤、两车受损。

事故成因:当事人钟某驾驶超标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自贡公安交警提示:宁停三分保平安,不抢一秒惹祸端!

案例二

2021年09月10日20时许,谢某驾驶川CM***2号小型轿车从荣县旭阳镇蓝帝大道往南门桥方向行驶,行驶到荣州路105号外路段时,将正在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谢某某撞倒,事故造成谢某某受伤和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谢某驾驶车辆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正在横道人行横道的行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最终谢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自贡公安交警提示:机动车行径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