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银熙 杨杰 刘婷 文/图
“衷心感谢廖检察长和县检察院对我们爷孙俩的关心关爱,您们真是为我们解了生活中的燃眉之急……”日前,绵阳市梓潼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小舟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一起交通事故被害救助人手中,为其解了燃眉之急,受到被救助人的点赞。
2020年8月25日晚10时,被告人黄某某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被害人李某某和李某某之子赵某甲(化名),当行至梓潼县城外一路口时,与赵某乙(化名)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李某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和其儿子赵某甲受伤的交通事故。
梓潼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之子赵某甲自小父母离异,与车祸中死亡的母亲李某某相依为命,二人原本家庭就较为贫困生活拮据,现其母亲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死亡,赵某甲尚未成年,只能由年迈且无劳动能力的外公抚养,而被告人黄某某也无经济能力进行赔偿,相关治疗费和抚养费让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在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办案检察官认为被害人赵某甲符合未成年司法救助条件,遂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给控申部门,相关检察人员主动与被害人的监护人联系,向其讲解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7月26日,梓潼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小舟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金2万元发放到被害人及家属手中,并亲切的叮嘱赵某甲在防疫期间要保护好自己,在今后的生活中要保持乐观积极心态,在校用心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将来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的双手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梓潼县检察院将“司法救助”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最大限度做到应助尽助。该案的办理,检察机关送去的不仅仅是一份物质上的帮助,更是点燃了被害人及家庭对生活的希望,彰显了梓潼县检察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和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