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旭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近日,雅安市雨城区法院依法向荥经县司法局、民建彝族乡发出司法建议。
雨城区法院以家住荥经县民建彝族乡建乐村五组的翁某伦常以当事人亲戚身份代理案件,且以当事人不支付代理费提起诉讼。翁某伦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也属法律服务市场乱象,因此,雨城区法院依法向荥经县司法局、民建彝族乡发出跨区域司法建议:(1)指导基层组织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时,务必实事求是,在推荐函中应载明推荐的理由和依据,且告知被推荐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否则就是违法行为。(2)严格审查被推荐人的情况,重点审查其是否有能力担任代理人。严格贯彻落实雅扫黑办【2019】33号文件各项规定,加大向有关基层组织和单位的宣传力度,对违法出据亲属关系证明、工作证明、推荐函的,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全面治理法律服务市场乱象。(3)调查核实翁某伦违法进行公民代理人的相关情况,对其违法代理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维护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的良好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荥经县司法局、荥经县民建彝族乡在收到雨城区法院的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赓即在荥经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联席会上,荥经县司法局副局长洪亮表示,雨城区法院的司法建议是对荥经县民建彝族乡司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司法局、法院能够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代理资格审查工作,如果法院在审查中有任何疑问,可函告司法局,司法局一定认真核实。荥经县司法局也将根据本局印发的《关于公民个人代理法律服务事项的紧急通知》,有效治理法律服务市场乱象。民建彝族乡干部在联席会上也表示会按雨城区法院的司法建议强化公民代理资格的审查工作,对村组所开的亲属关系证明必须经乡司法所审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