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为何给法院送锦旗?

  
2021-08-06 11:50:14
     

王淅 唐文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我特别意外、特别感动,没想到法院为我们考虑的这么周到,为我解决了燃眉之急。”近日,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李迪收到被执行人送来的锦旗。


原来,某公司因金融借款纠纷将马某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马某某向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0余万元。判决后马某某与某公司达成执行协议,分期付清欠款。

2020年,未收到还款某公司再次来到自流井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查明,被执行人马某某虽愿意偿还,其名下却无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局干警李迪调查发现,马某某多年前在保险机构购买过理财性商业保险,李迪想到可以通过冻结保险资金,扣划保险现金价值的方式,帮助马某某偿还一部分执行款。执行局迅速冻结了其商业保险,于2020年12月支付12275.9元、2021年6月支付10000元给某公司。

李迪考虑到马某某生活困难,夫妻二人没有稳定工作,在执行到的案款中为马某某争取到每月1000元的最低生活费。李迪在继续执行该案的过程中了解到,马某某的父亲因患病住院治疗,当前家庭开销大,为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李迪再次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为马某某争取到3000元生活费,并将款项划拨给了马某某,帮他解决了燃眉之急。

马某某案件的执行,是近年来自流井法院执行局着力持续化解积案、破解执行难题的缩影,展现了法院善意执行的工作理念,在执行过程中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有效平衡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之间的关系,用柔性执法彰显了司法温度,努力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