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仪陇县检察院对辖区司法所、看守所专项监督

  
2021-08-10 17:03:15
     

寇雅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牟廷河 文/图

为督促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维护在押、社区矫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7月底,仪陇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第二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共同对辖区内司法所、看守所开展了一次专项检察监督。



在辖区司法所,该院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档案、教育管理进行了详细检查,尤其针对外出是否履行请假手续、是否存在脱管漏管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同时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生活、工作等情况。

在县看守所,该院重点对未成年人监区安全防范、教育改造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未成年人同案犯在同一监室关押的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四条“同案犯应该分别羁押”的规定,可能导致串供及发生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该院及时向县公安局送达了检察建议,督促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规范化,更好地保护在押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县公安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行整改并进行了及时回复。

此次专项检察监督依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了法律监督,是为了维护在押、社区矫正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他们在仪陇县检察院护苗团队的保护下,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现实。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