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隐瞒婚前犯罪行为  自贡贡井法院到监狱调解离婚案

  
2021-08-11 11:37:36
     

谢静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近日,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在监狱隔空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吴某与被告胡某认识恋爱后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育一子。婚后,吴某才得知胡某从2002年-2008年因抢夺罪、抢劫罪等多次被判处有期徒刑。2016年胡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现正在某监狱服刑中。吴某认为胡某未尽到丈夫责任,未照顾家庭,其与胡某的感情确已破裂,就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与胡某的婚姻关系。

贡井法院受理本案后,考虑到本案胡某现在监狱服刑,正值疫情期间,通过委托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更方便和快捷,迅速联系监狱,向监狱及时送达了法律文书。

本案系吴某第二次起诉离婚,吴某自述胡某不仅有多次犯罪被判刑的情况,还有暴力倾向,经常对其实施家暴,同时,胡某长期赌博,导致吴某及其婚生子家庭生活窘迫。为了解案件事实,也为了胡某在监狱中接受教育改造,承办法官委托监狱方调查了解胡某教育改造和双方的感情生活情况,及时做好胡某心理疏导。

近日,在某监狱会见厅巡回审判法庭通过视频隔空开庭,庭审中,吴某宣读了离婚起诉状,胡某也自述了与吴某的结婚家庭生活情况。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希望庭后法院调解双方离婚。

承办法官在庭审后向吴某和胡某宣讲了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让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有了清晰的认识。结合子女的教育成长、家庭生活需要,多角度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劝解疏导。最终,双方就离婚及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得以妥善解决。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