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绵阳市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了首个“告知承诺制”援助案件“苏某抚养费纠纷案件”,案结事了,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苏某因抚养费纠纷到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苏某父母离异后根据离婚协议跟随父亲生活,2017年变更抚养关系,抚养权变更为母亲。变更抚养关系后至今,父亲未支付抚养费。其母亲没有工作,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苏某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抚养费纠纷符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本着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精神,向苏某详细介绍了“经济状况证明告知承诺制”,指导其现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和《家庭经济状况告知承诺书》,并立即为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这是绵阳市游仙区首个以“承诺制”办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
推行经济状况告知承诺制,是游仙区司法局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申请法律援助中办事慢、来回跑、证明难等问题的重要举措,让诚实守信成为群众维权的快车道,打通了群众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游仙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昶表示,下一步游仙区司法局将继续着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简化受理程序,畅通绿色通道,让更多困难群众及时获得帮助。同时,以提高当事人满意度为目标,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加强对律师办案过程的全程监督,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快援”,让受援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政策的红利,感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温度。
(魏艳晴 赵银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