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朱佳琦
8月16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为切实解决董家湾片区停车乱、出行难的问题,决定调整董家湾正街、董家湾中街的交通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等法律法规之规定,通告如下:
一、2021年8月24日起,董家湾正街(董家湾中街至董家湾北街)实施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董家湾中街(长益路至董家湾正街)实施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二、交通组织调整后,受限机动车可经长益路、董家湾北街等道路绕行。
三、除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