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偿失!超载一名乘客,客车驾驶员被扣6分罚500元

  
2021-08-20 23:22:51
     

8月18日,凉山会东公安交警查处一起小型普通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驾驶员被扣6分罚款500元。


当日上午,会东公安交警在笔落路1公里(新华水库)路段开展整治工作中,9时10分查获自新华水库往会东县城方向,由赵某顺(男,汉族,37岁,会东县鲹鱼河镇笔落村人)驾驶,归属会东县明珠客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号牌为川W16D**的小型普通客车。

经执勤交警现场检查清点,核载8人的川W16D**的小型普通客车,实载9人,超载1人,属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随后,执勤交警对驾驶员赵某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车上超员乘客进行现场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客车超员载客,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车辆在超员状态下,载重量增大、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如果严重超员,则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会东公安交警温馨提示:请从事客运行业的驾驶员及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勿心存侥幸贪图小利。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抵制驾驶、乘坐超员车辆。文明出行,你我共同参与。

钟志雨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