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安全力推动第二批全国公安机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综合评议活动

  
2021-08-27 18:06:04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朱佳琦

8月27日,全市公安机关第二批全国公安机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议活动在成都市公安局小礼堂举行,23个区(市) 县公安局推荐的28个优秀公安派出所以“材料汇报+视频展播+综合讲述”等方式,汇报了争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果。


活动中,市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切实做到把评判权交给群众,受邀的2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公众评委及24名业务警种评委,以“工作是否精细,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共同对参评派出所进行公开评议、现场打分。


记者了解到,此次综合评议活动主要通过三个维度,检验评议派出所传承“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枫桥精神”的情况:一是有效整治辖区治安热点。紧紧围绕辖区内“社会最关注、群众最关心、最具代表性”的影响稳定平安的治安热点统筹推进警务工作,提升公安机关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平安建设水平,与党建引领下的社区综合治理和社区发展治理高频共振。二是完善构建新时代和谐警民关系。坚持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沉入社区、深入院落、融入群众,通过“线上+线下”的零距离沟通,推动警民关系最终走向亲密无间。三是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搭建多层级、多平台叠加,全部门、全社会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绝大多数矛盾及隐患消弭于萌芽,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运行提供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在此基础上,市公安局将推选出6个优秀派出所报送省公安厅,省公安厅择优推选参加第二批全国公安机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选活动。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深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2019年以来,成都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的部署要求,将创建工作作为亮初心、访民情、知民意、解民忧的深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民心工程,作为推动派出所警务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高频共振、深化“五个最强”派出所建设的核心工程,坚持“全域创建、因地制宜、务实高效、易于推广”的工作原则,以民生诉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尺,以公安改革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在全市范围内大力营造争学“枫桥”、争做“枫桥”、争当“枫桥”、争赶“枫桥”的良好氛围。

2019年,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春熙路派出所、青羊区分局黄瓦街派出所获评全国公安机关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成都成为全国唯一“一城两所”获得此次殊荣的省会城市。2020年,成都市公安局19个派出所再次获评全省公安机关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领跑全省。“枫桥经验”在公安警务机制改革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当下,在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中绽放出新时代风采。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