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警方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交易价款达310余万元

  
2021-08-30 19:33:48
     

林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记者8月30日从凉山盐源警方获悉,近日,盐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交易价款达310余万元,移送起诉2人,为“三打两治”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再添战果。


经查:犯罪嫌疑人辜某某为牟取经济利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取得野生动物制品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穿山甲片的批复及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情况下,于2017年10月至2019年10月期间从犯罪嫌疑人何某、何某某(已被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逮捕,另案处理)、田某某处非法收购穿山甲制品(炮山甲)共计1087.5千克,交易价款达310.505万元。

经鉴定犯罪嫌疑人辜某某从何某、何某某、田某某处所收购的炮山甲为国家二级(2020年6月3日起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穿山甲和树穿山甲制品。

犯罪嫌疑人辜某某将收购的穿山甲制品通过物流公司托运到凉山某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然后进行分袋包装贴牌销售,分销地涉及凉山、攀枝花、成都、重庆、贵州多地,该案件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通过盐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千里跋涉、日夜兼程的追踪,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了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上述案情事实,犯罪嫌疑人辜某某、田某某已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于近日移送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自今年开展“三打两治”平安守护专项行动以来,盐源县公安局按照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等任务的总要求,依法开展严防公共卫生风险,严打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在此,盐源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国家严禁非法买卖、猎捕、杀害、运输野生动物行为,请广大群众一旦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