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妄为隐匿资产  拒执临刑后悔莫及

  
2021-07-02 11:18:45
     

李朴 余颖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牟廷河

近日,阆中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徐某因与他人发生民间借贷等纠纷,数次被当事人诉至阆中法院并被申请强制执行,徐某所涉五件强制执行案件,涉案标的款近千万元。在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徐某却屡次通过虚假承诺来拖延履行。

更为恶劣的是,徐某在巨额债务尚未履行的情况下,又暗中于2018年5月将其经营的某加油站转租给刘某,约定由刘某经营15年,并付给徐某租金450万元。期间,刘某按照徐某要求将其中的325万元租金先后转账至徐某女儿田某的账户,后徐某又用该账户内60余万元以田某名义购买商品房一套、小型越野客车一辆,企图进一步隐匿财产。


经移送侦查、起诉,阆中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故意转移、隐匿财产,导致法院判决部分无法执行,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本案被执行人徐某为躲避生效判决,故意将财产转移到其女儿名下,不仅导致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实现,而且极大地损害了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通过这起案件的审理,阆中法院向社会传达了坚决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同时也警示其他被执行人树立诚信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要以身试法。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