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法院出台实施意见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1-07-02 16:19:58
     

日前,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聚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目标要求,立足法院职能,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5方面10条具体司法服务措施,依法服务保障辖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畅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优化升级诉讼服务。拓宽农民诉求渠道,针对涉农诉讼需求,确保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加大对贫困群众的救助力度,积极协调法律援助机构为确有需要的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依法审理惩治涉农案件,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涉农家事、土地、金融、环资案件审判机制,严惩涉农黑恶、安全、职务犯罪,依法保护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等群体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三农”的能力,切实推进“生态宜居乡村”“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构建基层司法便民网络。完善人民法庭窗口建设,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就近就地化解纠纷的职能作用。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在人民法庭接待、立案、审判等环节的深度运用,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低成本地解决纠纷。

深化乡村普法工作,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加强流动法庭建设,定期到辖区乡村开展巡回调解、巡回审理、巡回宣判,完善实现巡回审判常态化、全覆盖。拓展普法形式和载体。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赶场”活动,借助“两微一网”新媒体,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完善乡村纠纷多元化解,构建现代乡村治理格局。构建完善基层法庭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整合基层社会管理组织资源,积极构建“村—乡镇—派出法庭—院机关”四级乡村诉调对接网络,统筹发挥自治、法治、德治功能,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加强涉农纠纷司法大数据分析,对涉农案件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调研,及时通过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等形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建言献策,提升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据了解,为强化《实施意见》落实效果,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实施效果跟踪分析研判,及时调整修订,提高《实施意见》对全院审判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找准结合点,加大融合度,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治理,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成果。

王滔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