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自贡市贡井区法院通过以案说法、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群众之难事,办为民之实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6月30日,贡井法院法官在艾叶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站对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进行巡回审判,将法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为群众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某水库由政府进行管理,2007年承包给了詹某,詹某在合同期内又转包给了兰某。合同到期后,原告欲收回水库,但被告兰某以自己投入较多、亏损较大为由拒绝归还。考虑到双方的争议发生在基层,基层群众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入,贡井法院承办法官选择在基层巡回开庭审理这起纠纷。
庭审过程紧凑有序推进,承办法官围绕原、被告之间的争议焦点进行审理,双方代理人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经过法官耐心的析理说法,被告兰某对原告主张的合理性有了一定认识,双方同意在休庭后对具体事宜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