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实习生 魏丹
一人分饰“媒人”和“女友”等多个角色,从恋爱心切的男子处骗得大量现金。近日,邛崃市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0年7月底的一天,大龄男青年郑某和朋友张某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告诉张某自己想谈恋爱了。张某当即表示自己认识很多单身女性,愿意为郑某的婚姻大事牵线搭桥。随后,张某申请了新的微信号,将微信昵称设置成“往后余生”“爱”等女性账号,然后添加郑某为好友。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张某通过微信以耍朋友的名义编造购物、吃饭等理由,骗郑某通过微信向其转账3.3万余元。当借口都快用了一遍后,张某又重新申请一个微信号,冒充微信名为“爱”的女子的丈夫。张某在微信上威胁郑某,要找其麻烦。张某同时还冒充律师,编造将起诉和报警等理由,又找郑某要了1.3万余元。
白白花了4万多元,却连女友上啥样都不知道,越想越觉得蹊跷的郑某向警方报案。2020年10月28日,张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邛崃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日被邛崃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21年6月11日,邛崃市检察院以张某犯诈骗罪向邛崃市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6月,邛崃市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最终,邛崃市法院以张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责令其赔偿被害人郑某经济损失46621.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