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网络贩毒,快递运毒,毒品先后被寄往6省份。近日,荣县法院一审审结了该起案件,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九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被处以五千元至五万元不等罚金,没收扣押在案的毒品及犯罪工具,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2019年9月,朱某、龚某等人在百度贴吧、抖音中注册多个账户,发布隐晦涉毒信息视频,以此吸引吸毒人员添加微信购买毒品。联系好买家以后,朱某、龚某等人再将冰毒通过旧手机等物品进行夹带后,交给周某、马某帮忙邮寄。
2019年9月至2020年6年期间,朱某、龚某等人先后向贵州、黑龙江、山东等6个省份寄送毒品12次,贩卖冰毒30.637克左右。
2020年6月14日,朱某、周某被抓获,同年6月19日,龚某某、马某某等人被抓获归案。查获的冰毒经鉴定,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荣县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伙同周某、龚某某伙同马某某,明知是毒品而采用寄递的方法运输、贩卖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