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今年5月14日,一个穿灰色格子西装,戴头盔的男子骑摩托车来到荣县河口镇游荡,当天,该男子先后来到河口镇街道郑某、杨某和陈某等人经营的烟酒销售店,每到一处,该男子都会购买两包硬壳中华烟,用一张100元缺角人民币支付,趁老板辨认人民币真伪时,火速用随身携带的“假中华”将真中华调换,再找个“不买了”的理由快速离开。有了前几次的“成功”经验,该男子继续在河口镇表演“狸猫换太子”的把戏,当日下午,当该男子在河口镇某旅馆以同样的方式盗窃香烟时被老板发现,随即报警。
荣县公安局河口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当场将该男子控制,经查,该男子名叫粟某某,是内江市东兴区人。民警依法检查其随身物品,从中查出硬壳中华牌香烟100包,经烟草局工作人员现场甄别,100包中华烟就有69包为假中华。
河口派出所民警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粟某某位于内江的家进行搜查,竟又查获10条硬壳中华烟和一个未拆封的包裹,包裹内有20条硬壳中华烟。经鉴定,均为假烟。
经初步审查,原来粟某某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名叫李某的微商。粟某某明知李某出售的中华烟为假货,但他觉得“有利可图”,就多次以250元/条的价格在李某处购买硬壳高仿中华香烟。粟某某收到货后,就驾驶摩托车从内江市东兴区出发,经过各场镇时,就用上述手段盗窃香烟。据交代,自今年2月以来,粟某某将盗得的香烟以35元/包的价格卖给在内江市中区共同做烟酒生意的冯某和李某,从中获利上万元。
近日,经荣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盗窃犯罪嫌疑人粟某某执行逮捕,对收赃犯罪嫌疑人冯某、李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荣县公安局河口派出所提示:今年5月15日以前,荣县各乡镇及周边场镇有相似经历的烟酒经销商,请及时与荣县公安局河口派出所联系。联系电话:0813-6590119